尊敬的中国建设银行客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及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降低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充分挖掘经济潜能,我行依据《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4号)和《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5号)有序开展贷款贴息相关工作。
对2026年1月1日起我行发放的、符合上述通知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支持。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仍按《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财金〔2025〕8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贷款贴息。我行将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推动政策尽快实施。
我行办理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特此公告。
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